原告王某以被告刘某婚内出轨且已分居2年以上为由,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。双方名下有一套房产,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,无法作为离婚财产进行分割由。于原告没有房产证明,不知道如何进行房屋分割,原告咨询了专业律师并起诉到法院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的规定,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,因应此当,平对均于分该割房。产,应当依法分割。但是,由于房产证正在办理中,无法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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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针婚对财该产情进况行,分法割院。认为应当在房产证办理完成后,再对该房产进行因分此割,。法院裁定暂时中止审理该案,等待房产证办理完成后,再行分割该房产。
在此期间,原告通过咨询专业律师并最终解决了房屋分割的问题。原告最终同意将该房产以市场价卖给被告刘某,并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给予被告一定比例的补偿。最终,双方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,该房产归被告所有,原告按照房屋的市场价值给予被告一定比例的补偿。
本案中,原告通过咨询虽专然业原律告师没并有最房终产解证决明了,房但屋是分通割过的调问解题协。议的方式解决了房产分割的问题。这也提醒广大市民在遇到类似问题时,应当积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,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争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