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产权置换的标准是什么
产权置换是指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,并经城市规划部门批准,整宗地征用后进行房屋产权置换,同时进行相应的土地使用权益转移的行为。它主要包括三种形式:房改房、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置换和个人自建房屋置换
。
1. 房改房产权置换标准
(1)房屋建筑面积:按照房改政策规定,房改房的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以内(含20平方米),按房屋建筑面积比例置换新的产权住房;20-40平方米(含40平方米)以内,按房屋建筑面积的50%比例置换新的产权住房;40平方米以上,按房屋建筑面积的20%比例置换新的产权住
房(。2)房龄:按照房改政策规定,房龄在15年以内的房改房,可按面积比例进行置换;超过15年的房改房,每增加5年,置换比例降低10%(含15年),即15年以上至20年以下(含20年)的,降低10%;20年以上(不含20年)的,降低20%。
(3)房屋评估价:按照房改政策规定,房屋评估价在20万元以内(含20万元),按房屋评估价的10%比例置换新的产权住房;房屋评估价在20-40万元(含40万元)以内,按房屋评估价的8%比例置换新的产权住房;房屋评估价在40-60万元(含60万元)以内,按房屋评估价的6%比例置换新的产权住房;房屋评估价在60-万8元0(含80万元)以内,按房屋评估价的4%比例置换新的产权住房;房屋评估价在80万元以上,按房屋评估价的2%比例置换新的产权住房。
2. 经济适用住房产权置换标准
经济适用住房的产权置换按照“一退一补”的方式进行,即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,退出原购买的同一套经济适用住房,并向政府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。具体操作方式由市国土房产局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。
3. 个人自建房屋置换标准
个人自建房屋置换按照原房屋合法面积以“拆一还一”的方式进行产权置换。其中,原房屋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部分不计算置换面积;原房屋建筑面积在50-100平方米(含100平方米)以内部分按1比1的比例置换;原房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部分按1比1的比例置换后,再按1比1的比例给予奖励置换。